法不治众
// December 23rd, 2007 // Business, Funny
辩:请问控方,我当事人(下简称我)取钱之处卡上有钱吗.
控:有175元
辩:我取了第一次,扣了我1元,却出来了1000元,是这样吗.
控:正是这样,多的钱不属于你.
辩:那1000元里面我一分都没有吗.
控:不,你有一元,其他的不是你的.
辩:另外999元,不是我的,我也不能花,对吧.
控:你当然不能花,那是别人的钱.
辩:那一元我可以处分吗?
控:那是可以的,那一元属于你.
辩:是的,每取1000我都只有一元属于我,另外999元我是不
控:…….
辩:我是否也应该也必须连续取款175次.
控:……..
多取了17万判无期,贪污3亿也是判无期,难怪这么多人想贪污。 所谓法不治众,如果当时人们排长龙去取这台ATM估计就算钱取光了没什么屁事,就因为只有2个人取才要杀鸡儆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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